遼寧:優(yōu)化低保準入“門檻” 切實兜住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
人民網(wǎng)沈陽2月21日電 日前,遼寧省民政廳等四部門聯(lián)合印發(fā)了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?!锻ㄖ访鞔_,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社會救助范圍,實現(xiàn)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擴圍增效,切實兜住、兜準、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。
《通知》指出,要規(guī)范完善低保、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準入條件。綜合考慮申請人家庭收入、財產狀況、家庭剛性支出等,做好低保、低保邊緣家庭救助審核確認工作。不得隨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條件,不得以特定職業(yè)、特殊身份等為由,或者未經(jīng)家庭經(jīng)濟狀況調查核實直接認定申請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條件。申請家庭符合條件的,不得僅將個別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納入救助范圍。對申請家庭中符合低保分類施保條件的老年人、未成年人及全日制大學本科(含)以下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在校學生、重病患者、重殘人員以及其他生活特殊困難人員,鼓勵各地按分類施保額度上浮其低保標準。完善低保、低保邊緣家庭經(jīng)濟狀況評估認定。
為進一步加強急難臨時救助,《通知》強調,要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(yè)人員的臨時救助。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臨時救助與就業(yè)政策、失業(yè)保險的政策銜接,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臨時遇困人員渡過難關。加強對其他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群眾的臨時救助。加強臨時救助與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的銜接,對經(jīng)過應急期救助、過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較大困難的受災群眾,及時給予臨時救助,防止因災返貧。
此外,《通知》還提出要進一步優(yōu)化非本地戶籍人員救助申請程序。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中存在遼寧省和外省混合戶籍情況時,持有遼寧省戶籍人員以家庭為單位可向其戶籍所在地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提出救助申請。在遼寧省轄區(qū)內,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為不在同一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的,可由其中一個戶籍所在地與經(jīng)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;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與經(jīng)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,可由任一家庭成員向其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(qū)有序推進持有居住證人員在居住地申辦低保、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或者由居住地直接受理救助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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